现在是2022年12月1日,自今年国庆节以后,沈阳的新冠疫情一直是此起彼伏的状态,不断的出现新冠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的人,疫情防控压力慢慢的变大。我于上周四按照沈阳市的71号文件和单位疫情管控要求,进入居家办公状态,昨天(11月30日)接到单位综合员电话通知,告知若是具备上班条件应于今天(12月1日)上班,昨晚沈阳市发布了72号文件,调整了疫情管控措施,本人符合“两点一线”上班工作条件,今天恢复上班工作的状态。
经过几天居家办公,今早回到正常状态工作状态,多多少少有一些不适应,认真按照正常工作状态进行了调整。早饭后步行到最近的核酸检测点做了核酸,虽然政府不要求全员核酸了,但是本着为自己负责、为他人负责的原则,还是认真的做了一次核酸。在去做核酸的路上,不了解什么原因想起了电饭锅,也就有了把今天标题定位“电饭锅”的念头。
我是1986年8月份,高中毕业(复读)以后,以代办员身份参加工作的。我们单位是中央直属企业的最基层营业网点,按照当时单位的职责分工,我们单位还代管了属于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另外一家集体企业。这种情况是当普遍社会存在,也是所谓的“**合营”、“**一家”,以至于后来的“一分一脱”中的“**脱钩”。由于所有制不同,两家单位的薪酬、福利、财务、考核存在比较大的差异。特别是财务制度方面存在巨大差异,我们单位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(现在的央企),成本、费用、福利费开支有着严格的规定,并且要接受上级单位审计和财政、国资的监管审计;被代管的单位属于集体合作经济组织,经营的自主性、决策的灵活性、业务的简便性、福利的随意性等等各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,正常的情况网点负责人就能决定福利的费用的开支。
当年电饭锅还是稀罕之物,特别是我所在的农村地区更是不可多得之物。一个是东西本来就稀少,再者是电饭锅的价值,按照当时的收入比较实属不低,我参加工作的月工资仅仅为50元,当时一般的电饭锅也要60元,好一点的要在80元左右。
我们单位和被代管单位大家都在一起办公,具体的业务内容有基本一致,不了解内情的人根本不能有效区分人员的属性。在1987年元旦前夕,也就是上班后的第一个元旦,被代管贷在元旦前,就积极筹划年终的福利事项了,副食品是规定动作必不可少,小家电是自选工作每年都有。随着元旦的临近陆续在发放中,我作为刚刚参加工作的小孩子,既有无限的羡慕,多多少少也有些许的嫉妒。不过值得庆幸的是,当年我们的主任和被代管单位的主任关系很好,因他们哥俩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,我们员工得到了实惠,把我们单位员工,视同被代管单位员工,给我们每人也发了一个电饭锅。
电饭锅领到家以后,妈妈万分高兴,用那布满老茧的双手不停的摩挲着电饭锅的包装,没有舍得拆开包装,稀罕够了之后蹑手蹑脚的放在我家的躺箱里面。严肃的告诉我这个电饭锅不能用,妈妈还能干动活,今后还要沿用传统的锅灶做饭,电饭锅要留着等你结婚以后自己用,妈可舍不得用这么好的东西。碍于妈妈的强势,以及没有完全懂妈妈的良苦用心,也就没敢坚持使用,按照妈妈的要求保存了起来。大约过了一年以后,采取各种措施劝导妈妈,才使用了那个电饭锅,应该是用到了2000年前后。至今依然记得那个电饭锅是“三角牌”的、白色的、除了定时以外什么功能也没有,现在看是最简单的电饭锅。
你家有没有这样的一个电饭锅,想起来电饭锅,更想起来妈妈。你家不一定有这款饭锅,你家一定有这么一位妈妈。